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 消防戰術 民國 112 年試題

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消防戰術民國 112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考試
警察人員考試 三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科目
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
代號
50670
題型
申論 4 題
考試時間
2 小時
電子計算器
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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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6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3 題
緊急醫療救護法2 題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1 題

112 年試題

  1. 申論 第一題

    為提升消防機關火場指揮能力,強化火災搶救效率及安全,發揮整體消防戰力,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照最新修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請問火場指揮官區分為何?指揮權指派及轉移規定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一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依最新修訂的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回答兩件事:火場指揮官區分;指揮權指派及轉移規定。兩者都是條文題,依點次寫。

    時間與字數:約 28 分鐘・正文約 700 字;壹 指揮官區分 220 字/貳 指揮權指派及轉移 400 字/參 抵達火場時的轉移程序 80 字。

    架構選擇:第一小題用表格(指揮官、擔任人員);第二小題依第 5 點六款條列,四級火災指揮層級再用小表。

    判讀線索:最新修訂+火場指揮官區分+指揮權指派及轉移 → 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11 年 8 月 11 日修正)第 2 點、第 5 點,並以第 7 點第 5 款第 3 目補轉移程序。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五種指揮官與擔任人員;四級火災對應指揮官;代理順序;接續到場先瞭解部署、完成轉移、無線電宣告並回報指揮中心;警戒偵查由警察局訂定。
    • 常見失分:只寫舊版的各級指揮官陸續到達指揮權逐級轉移,漏了四級分級;把警戒、偵查指揮官寫成消防人員擔任。
    • 加分寫法:點出 111 年修正新增四級分級與無線電宣告;補第 7 點交接內容,顯示懂得轉移不是到場就接手。
    • 分數判斷:兩小題條文完整約 20 分;加交接內容與修正重點可到 22 分。
    • 反向邏輯:可能改問各級火場指揮官任務(第 3 點)、火場指揮所與幕僚群(第 6 點),或給二級火災情境問誰是指揮官、中隊長到場後如何完成轉移。

    這一題公開審題規劃與高分關鍵兩段示範,參考解答、其他寫法與其他題的解析在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6 年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選擇題 25 題)

  2. 申論 第二題

    近年來國內興起的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將帶給消防安全救災的全新挑戰,依照最新修訂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之搶救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安全指導原則,請問消防人員於現場評估及劃定警戒區/疏散人員等方面之安全注意事項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3. 申論 第三題

    西元2022 年8 月4 日黎巴嫩首都貝魯特發生大爆炸,造成大量傷病患事故,請問何謂大量傷病患的緊急醫療救護?其處置流程為何?救治優先順序及檢傷分類牌之區分原則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4. 申論 第四題

    破壞器材為消防人員救災工作常用的重要裝備,依照最新修訂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之操作各式常用破壞器材安全指導原則,請問操作「油壓破壞器材組」及「岩石破碎機(電動、油壓)」之安全注意事項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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