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 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民國 113 年試題
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火災學與消防化學民國 113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考試 三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 科目
- 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 代號
- 50660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2 小時
- 電子計算器
- 可以使用
113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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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一題
某建築物內發生火災,火焰表面溫度為827℃,火焰面的輻射度(emissivity)為0.75,火焰面積為3 m2;為避免皮膚遭受輻射熱傷害,請計算滅火者與火焰面應保持的最小安全距離。(假設條件:火焰面視為點熱源,熱輻射由熱源向四周空間均勻放射,且不考慮其他任何表面的反射熱;一般衣著情況下人體皮膚可以承受的極限熱通量為2.8 kW/m2;Stefan-Boltzmann constant σ = 5.6704×10-8 W/m2-K4)(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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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二題
請說明氣體的燃燒界限以及燃燒界限受壓力變化的影響,一般估計燃燒下限的方法有那些?(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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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三題
請說明碳酸氫鉀(KHCO3)滅火時的化學反應及滅火原理。(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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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四題
2021 年10 月及2022 年1 月,在臺北市區道路及國道3 號新竹路段,分別發生瓦斯鋼瓶和卡式瓦斯罐運輸車的交通意外,導致瓦斯容器散落路面的事故。請分別說明上述兩種瓦斯容器的內容物及其性質,以及該二類瓦斯容器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容器散落時,所可能產生的危害風險。(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四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未分配子配分,實際有三個要求:(一)「說明」桶裝瓦斯鋼瓶的內容物及其性質;(二)「說明」卡式瓦斯罐的內容物及其性質;(三)「說明」兩類運輸車事故、容器散落路面時可能產生的危害風險(要「分別」寫,不能只寫共通)。估計性質約 10–12 分、危害風險約 13–15 分,後者是拉開分數的地方。
時間與字數:約 28 分鐘・正文約 840 字(含表格與反應式);壹 內容物與性質對照表 255 字/貳 共通性質 195 字/參 危害風險 390 字(共通 125+鋼瓶 130+卡式罐 135)。
架構選擇:「對照表+條列」。兩種容器的成分、沸點、蒸氣壓、容器構造差異最適合用表格一次比完,省下字數給危害風險;危害風險先寫兩者共通(洩漏→重氣沉積→引火),再分別寫鋼瓶(BLEVE、火球、破片)與卡式罐(輾壓破裂、受熱連續爆裂),正好回應題目「分別」與「散落路面」兩個條件。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鋼瓶=LPG(丙烷+丁烷)、卡式罐=丁烷;兩者蒸氣比空氣重(約 1.5/2.0)、燃燒下限低(約 2%);加壓液化、氣化膨脹約 250 倍;添加臭劑;危害要有「重氣積聚→火源→閃火/蒸氣雲爆炸」、鋼瓶「BLEVE/火球/破片」、卡式罐「輾壓破裂、受熱連續爆裂」。
- 常見失分:把兩種容器寫成同一段,沒有「分別」說明;把卡式罐內容物寫成天然氣或甲烷;說瓦斯「比空氣輕」(那是天然氣);說瓦斯本身有毒(中毒多是燃燒不完全的 CO);危害只寫「會爆炸」,沒寫到路面散落特有的輾壓、二次車禍、排水溝積聚。
- 加分寫法:用表格對比沸點與蒸氣壓,點出丙烷壓力高、丁烷壓力低但罐體更薄;寫出配平的燃燒反應式;把題目兩案的場景(市區 vs 國道)代回風險:市區人車密、國道高速輾壓與二次事故;補一句大型貯槽破片平均約 1,000 m,鋼瓶事故的警戒範圍依現場規模劃設。
- 分數判斷:照上面寫完約 19–21 分;只寫成分與「洩漏會爆炸」約 12–14 分;想到 22 分以上,可在結尾加兩行搶救要領(管制火源、上風處接近、以水霧冷卻鋼瓶並稀釋蒸氣、以測爆器偵測、洩漏著火無法止漏時不急於滅火),把「風險」接到「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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