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 消防安全設備 民國 114 年試題
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消防安全設備民國 114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考試 三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 科目
- 消防安全設備
- 代號
- 50660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2 小時
- 電子計算器
- 禁止使用
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12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114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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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一題
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的場所,因各類公共危險物品的潛在危險性不同,火災初期燃燒可能需要較多的滅火藥劑,或以不同的滅火方式滅火,請就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所設第四種滅火設備及第五種滅火設備,說明下列各項:應設置第四種滅火設備及得免設置之規定?(15 分)第五種滅火設備除滅火器外之其他設備,核算滅火效能值之規定?(10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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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二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除對探測器機能會造成障礙之場所外,請說明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不得設置之處所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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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三題
某車站,樓地板面積1,600 平方公尺,天花板高度12 公尺,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等消防法規及實務,其應設置之自動撒水設備種類及設置理由?該設備之放水量及水源容量分別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三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單題 25 分,案例題:車站、1,600 平方公尺、天花板 12 公尺。要答三件事:應設哪種自動撒水設備(撒水頭型式)與理由、放水量、水源容量。理由要同時回答為什麼要設及為什麼用這一種。
時間與字數:約 28 分鐘・正文約 700 字;壹 是否應設 150 字/貳 種類與理由 250 字/參 放水量 120 字/肆 水源容量 180 字。
架構選擇:案例套用式:每段先寫條文,再代入題目數字(1,600 平方公尺、12 公尺)。案例題的分數在有沒有把條件代回去。
判讀線索:車站 → 第 12 條第 2 款第 1 目乙類 → 第 17 條第 1 項第 1 款 1,500 平方公尺門檻;天花板 12 公尺 → 第 46 條第 1 項第 6 款其他場所超過 10 公尺應採放水型撒水頭 → 放水量第 50 條第 2 項、水源第 57 條第 1 項第 4 款。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乙類第 1 目、1,500 平方公尺門檻;超過 10 公尺應採放水型;5 L/min·m²;固定式最大放水區域、可動式最大放水量撒水頭,各 20 分鐘。
- 常見失分:寫成密閉濕式一般反應型並用 80 L/min、10 個撒水頭計算;誤用 6 公尺門檻(那是儲存大量可燃物場所);只寫放水型但沒交代為什麼。
- 加分寫法:理由分感知延遲與水滴到達兩點;寫出固定式與可動式差別;給一個水源計算例並說明放水區域依設計而定。
- 分數判斷:種類、理由、放水量、水源四項正確約 19 分;把題目條件逐一代入並附計算式可到 22 分以上。
- 反向邏輯:換成儲存大量可燃物之倉庫、天花板 8 公尺,答案變成放水型且 10 L/min·m²;換成高架儲存倉庫則回到第 46 條第 2 項貨架撒水頭與 114 L/min(108 年三等);也可能問一般場所密閉式水源表與幫浦出水量。
這一題公開審題規劃與高分關鍵兩段示範,參考解答、其他寫法與其他題的解析在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內軌)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6 年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選擇題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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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四題
瓦斯一旦洩漏引發氣爆,極易產生重大災情,請試述下列各項: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何種場所應設置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12 分)檢修時,綜合檢查之同時動作及檢知區域警報裝置,其檢查方法與判定方式為何?(13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