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警察(內軌)・警察法規・民國 113 年試題與答案
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警察(內軌)警察法規民國 113 年的全部試題與考選部公告的官方答案。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 科目
- 警察法規
- 題型
- 申論 2 題、測驗 25 題
- 考試時間
- 2 小時
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79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 第 3 條比例原則
- 第 6 條職務協助
- 第 11 條金錢給付義務移送要件
- 第 13 條移送應檢附文件
- 第 17 條擔保、限制住居、拘提、管收3 題
- 第 17 條之 1禁止命令(限制高消費)
- 第 19 條拘提與管收的執行
- 第 27 條行為、不行為義務的執行前提
- 第 28 條強制方法2 題
- 第 29 條代履行
- 第 30 條怠金
- 第 31 條連續處怠金
- 第 32 條直接強制的補充性2 題
- 第 34 條
- 第 36 條即時強制
- 第 37 條管束2 題
- 第 38 條扣留
- 第 39 條對物的使用、處置2 題
- 第 40 條進入住宅
- 第 41 條即時強制的損失補償2 題
- 第 1 條立法目的
- 第 3 條三大原則
- 第 4 條表明身分與告知事由
- 第 6 條查證身分的對象與地點3 題
- 第 7 條查證身分可採的措施
- 第 8 條交通工具攔檢
- 第 9 條集會遊行或公共活動的蒐證2 題
- 第 11 條跟監(觀察及動態掌握)
- 第 12 條遴選第三人(線民)秘密蒐集資料
- 第 13 條第三人的核准與結束
- 第 15 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
- 第 19 條管束
- 第 25 條對物的即時強制
- 第 27 條驅離
- 第 29 條救濟——當場異議2 題
- 第 30 條國家賠償3 題
- 第 31 條損失補償
- 第 22 條沒入的範圍
- 第 23 條
- 第 35 條警察機關的管轄
- 第 43 條警察機關自行處分的案件2 題
- 第 45 條移送法院裁定
- 第 55 條聲明異議
- 第 57 條簡易庭對聲明異議的裁定
- 第 83 條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 第 8 條人身自由
- 第 11 條參選請假
- 第 88 條現行犯
- 第 2 條告知義務
- 第 1 條制定依據
- 第 10 條警察職權的行使方式(警察法§9)
- 第 1 條立法依據
- 第 1 條立法依據
- 第 1 條授權依據
113 年試題與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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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25分
甲係派出所員警,於某日上午騎乘警用機車,巡邏治安要點路段,見乙獨自沿著道路行走,即上前要求乙告知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稱:「怕你有沒有被報失蹤」云云,經乙拒絕而欲離去,甲令乙需配合返回派出所查驗身分,並以身體阻擋乙離去;乙道:「你真的很蠢」、「你做的事情違反你的工作」等語,甲以乙觸犯妨害公務罪嫌之現行犯為由欲逮捕之,進而發生拉扯,甲遂將乙摔倒於路上並壓制在地及上銬,隨即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同日解送至分局及地檢署應訊。試以警察任務之危害防止概念,就授權基礎、形式要件及實質要件說明本案。(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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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25分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即時強制方法包括對於人之管束;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試說明執行上述方法之即時強制要件為何?並以集會遊行法之命令解散為例闡述之。(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測驗題(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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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題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之規定,關於警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警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目的,在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治安顧慮人口再犯
- (B)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 3 年內為限
- (C)查訪項目包括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及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
- (D)查訪之執行,應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官方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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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題
警察於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蒐集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如涉及參與者以外的第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得及於第三人
- (B)除非事先取得第三人同意,資料蒐集不能涉及第三人
- (C)第三人自願出現在公共空間,視同自動放棄隱私期待,不必在意第三人意見
- (D)除非第三人事後行使權利,要求銷毀資料,否則不必理會第三人想法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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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
下列有關警察職權行使之敘述,何者錯誤?
- (A)合理懷疑搭乘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之乘客,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離車
- (B)對於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於攔停後,未必得檢查其後行李箱
- (C)對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為合法盤查之程序不服時,不得表示異議
- (D)違法行使職權,可能產生國家賠償責任問題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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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題
張三經常在其住家騎樓前,使用其購買之望遠鏡偷看住在對面二樓之妙齡女子臥室而遭檢舉,並經警察當場查獲。嗣經調查發現,本案該當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所定要件。請問:對於本案之處置,下列何者正確?
- (A)本案應移送法院簡易庭處罰,望遠鏡則由警察機關單獨宣告沒入
- (B)本案應移送法院簡易庭處罰,望遠鏡亦由法院簡易庭裁定時併宣告沒入
- (C)本案由警察機關處罰後,望遠鏡亦由警察機關單獨宣告沒入
- (D)本案由警察機關處罰後,望遠鏡亦由警察機關併宣告沒入
官方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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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題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之 1 所定禁止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 (A)該禁止命令係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不履行而作成之確保義務履行手段
- (B)行政執行分署得依義務人之申請核發禁止命令
- (C)行政執行分署得依職權對義務人核發禁止命令
- (D)義務人為法人時,不適用本條所定禁止命令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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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題
張三因騎乘機車酒駕被警察舉發,且最後被公路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處罰鍰,又因拒不繳納而遭依法強制執行。關於本案,下列有關行政強制執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 (A)罰鍰須逾越處分書等文書所定履行期間而未履行,始得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B)罰鍰逾期未履行者,由該管警察機關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 (C)行政執行分署得視情況命張三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 (D)張三得因經濟狀況等原因,請求分期繳納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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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題
下列有關怠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 (A)怠金是針對不可替代之行為義務之不履行所為確保義務履行之手段
- (B)怠金是針對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所為確保義務履行之手段
- (C)經課處怠金仍不能達成目的時,得採代履行之手段
- (D)怠金逾期未繳納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分署就義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之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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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題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法所規定,為實現金錢給付之義務,對義務人之人身自由所為之強制方法?
- (A)代履行
- (B)怠金
- (C)管收
- (D)管束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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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題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之強制執行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者,為得聲請拘提之要件
- (B)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者,為得聲請拘提之要件
- (C)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為得聲請管收之要件
- (D)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者,為得命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之要件
官方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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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題
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嚴重傷亡。救援單位發現鄰近一塊空地適合當作應變中心,實施搶救行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非使用他人土地不能救護時,得使用之
- (B)基於社會連帶關係,地主對土地被使用有忍受義務
- (C)必要時得命令地主積極介入,參與搶救人命行動
- (D)對於土地被使用,如果構成特別犧牲,地主事後得請求損失補償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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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題
公務人員張三欲登記參選公職人員,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應依規定請假。下列相關請假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 (A)張三如係登記參選直轄市、縣(市)長,應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 (B)張三如係登記參選直轄市、縣(市)議員,應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 (C)張三如係登記參選鄉(鎮、市)民代表,應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 (D)張三如係登記參選村(里)長,無須請假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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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題
依警察法第 3 條規定,全國性警察法制,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下列何者並未明文規定以警察法第 3 條為母法而制定之?
- (A)警察教育條例
- (B)警察職權行使法
- (C)警察勤務條例
- (D)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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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題
有關警察業務,依警察法第 9 條第 7 款規定,包括「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警察法規定的警察業務內容,因組織改造等因素,部分已非屬警察掌理,例如消防已歸消防機關,交通則歸縣市政府交通局負責
- (B)有關警察業務之事項,以警察組織法令規定之職掌為主
- (C)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事項,主要規定於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中
- (D)為辦理警察業務事項,警察執行機關應編列警察事業費預算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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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題
場所性質之判斷,對警察行使職權而言,相當重要。下列有關警察行使職權場所之敘述,何者錯誤?
- (A)警察取得法院核發之令狀而進入之私人處所,為合法進入之場所
- (B)公車站及其售票亭,均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 (C)營業中之麵包店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歇業後為私人處所
- (D)警察進入麵包店查證形跡可疑之人之身分,應於其實際從事營業之時間為之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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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題
下列有關警察機關職務協助之敘述,何者錯誤?
- (A)一般行政機關於執行職務時,得因法律上、事實上之諸多原因,請求警察機關職務協助
- (B)警察機關於執行職務時,得因法律上、事實上之諸多原因,請求一般行政機關職務協助
- (C)職務協助所需費用,由被請求機關編列預算支應,請求機關無須負擔
- (D)請求協助機關與被請求協助機關之間,須無隸屬關係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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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題
警察組織體是否具有行政機關地位或只是內部單位,在相關法制上,具有相當重要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之警察分局,具有行政機關之地位,得為行政程序上之當事人
- (B)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之警察分局,具有行政機關之地位,具有行政程序之當事人能力
- (C)縣(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具有行政機關之地位,得為行政訴訟法上之被告機關
- (D)縣(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隊,屬於內部單位,不得為國家賠償法上之賠償義務機關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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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題
111 年 10 月 19 日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公布有關使用警械之損失補償規定。就此損失補償課題,下列有關該條例修正前、後差異之敘述,何者正確?
- (A)修正前,損失補償額度有限額;修正後,亦有最高限額
- (B)修正前,得請求損失補償者,包含相對人與第三人;修正後,則限定於第三人
- (C)修正前,請求損失補償之第三人如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輕或免除其金額;修正後,法院應減輕或免除其金額
- (D)修正前,限於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損失,始得請求;修正後,則限於生命、身體、財產之損失,始得請求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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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題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得請求補償。」根據內政部訂定之「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下列之人:①路過之民眾 ②遭歹徒挾持之人 ③休假中但見義勇為之警察人員 ④單純與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同車而無意思聯絡之人 ⑤有協助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拒捕、脫逃犯意聯絡之人,那些是本項所稱之第三人?
- (A)僅①②③④
- (B)僅①②③
- (C)僅①②
- (D)①②③④⑤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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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題
張三計劃在某日借用市立文化中心所有之室外廣場舉行集會,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其應填具申請書,事前向該管警察分局申請許可;申請時,並應檢具市立文化中心之同意文件,但市立文化中心不予同意,以致無法獲得許可。對於市立文化中心之不同意,張三得否及如何救濟?
- (A)是否借用該室外廣場,市立文化中心得自由決定,故張三無法救濟
- (B)張三得依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
- (C)張三得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提起申訴
- (D)張三得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提起申復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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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題
法院簡易庭受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聲明異議案件,發現該違序行為非屬該法第 43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由警察機關處分之案件時,應如何處理?
- (A)通知原處分之警察機關依職權撤銷該處分後,依該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重行移送簡易庭審理
- (B)裁定撤銷警察機關之處分,並通知該警察機關依該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重行移送簡易庭審理
- (C)裁定撤銷警察機關之處分,並命該警察機關另為處分
- (D)裁定撤銷警察機關之處分,並自為裁定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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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題
有關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之組織與運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調查小組由委員 13 至 17 人組成
- (B)調查小組之委員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內政部次長兼任
- (C)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得由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代理主持
- (D)調查小組受理司法警察機關之調查申請,除例外情形外,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 1 個月內,啟動調查程序
官方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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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題
內政部掌理全國警察行政。有關內政部訂定警察行使職權之相關法令,下列何者正確?
- (A)訂定臨檢盤查應行注意事項
- (B)訂定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資料相關辦法
- (C)訂定警察管束應遵守規範
- (D)訂定扣留物保管發還準則
官方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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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題
警察行使職權,需事先取得局長同意者,可謂之局長保留原則。警察行使下列何種職權須事先取得警察局長書面同意,方得為之?
- (A)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查證身分
- (B)蒐集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
- (C)管束酒醉者
- (D)對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官方答案D
第 23 題解析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1 條 局長書面同意=§11,答 D警察職權行使法§11警察職權行使法§6警察職權行使法§9警察職權行使法§19- (A) 錯:第6條查證身分由現場警察依要件判斷;只有第1項第6款之「指定」須由主管長官(分局長以上)為之。
- (B) 錯:第9條集會遊行攝錄以「依事實足認…有危害之虞」為要件,不需局長同意。
- (C) 錯:第19條管束由現場警察依要件為之。
- (D) 正:第11條第1項,「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對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
這一題的解析公開示範,其他題的解析與相關條文在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警察(內軌)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6 年 警察法規(選擇題 25 題+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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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題
集會遊行法第 6 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明定一般所稱之「禁制區」。下列有關此禁制區之敘述,何者錯誤?
- (A)選舉期間,總統蒞臨澎湖縣黨籍候選人造勢大會之場所,為禁制區
- (B)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宣告禁制區規定合憲
- (C)主管機關對於在禁制區舉行之集會遊行所為之核准,其性質為行政處分
- (D)內政部得在國際機場週邊 300 公尺範圍內劃定禁制區並公告之
官方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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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題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人民因警察違法行使職權遭受侵害時,得請求國家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依該法規定請求國家賠償,係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 (B)依該法規定請求國家賠償,應先向各該級政府請求協議
- (C)賠償義務機關對故意違法行使職權之警察,有求償權
- (D)賠償金額有最高額度之限制
官方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