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民國 113 年試題
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民國 113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考試 四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 科目
-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代號
- 60230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1 小時30 分
- 電子計算器
- 禁止使用
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7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113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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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一題
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之場所及其緊急電源之相關規定為何?某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5,500平方公尺,請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檢討緊急照明設備緊急電源容量之檢查數量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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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二題
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請說明室內消防栓設備在進行綜合檢查時,其檢查方法、判定方法及注意事項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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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三題
請說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探測器探測區域的理由及相關規定為何?某防火構造建築物,探測器裝置面高度為6 公尺,探測區域面積為350 平方公尺,裝置光電式局限蓄積型第2 種探測器時,應如何檢討其探測器數目?如該探測器標稱蓄積時間合計為30 秒,進行探測器動作時間之性能檢查時,其合格標準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三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單題 25 分三部分:探測區域的設置理由與定義(第 119 條);裝置面高 6 公尺、探測區域 350 平方公尺、光電式局限蓄積型第 2 種的探測器數量(第 122 條第 4 款表);標稱蓄積時間 30 秒時動作時間的合格標準(檢修基準第十三章表 13-5)。後兩部分是計算題,要列式。
時間與字數:約 22 分鐘・正文約 520 字;壹 理由與規定 200 字/貳 數量檢討 180 字/參 合格標準 140 字。
架構選擇:三段依題序;數量與時間都寫成查表、列式、答案三步驟。
判讀線索:探測區域 → 第 119 條 40 公分樑、偵煙式與差動式分布型 60 公分;偵煙式第 2 種+4 公尺以上未滿 20 公尺 → 75 平方公尺;偵煙式的有效探測範圍不分防火構造,防火構造是給熱式探測器用的條件;蓄積型 → 表 13-5 時間加標稱蓄積時間加 5 秒。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樑阻擋熱煙的理由;40 公分與 60 公分;75 平方公尺、5 個;表 13-5 第 2 種 60 秒;60 + 30 + 5 = 95 秒。
- 常見失分:把防火構造套進偵煙式而改用熱式探測器的面積;第 2 種寫成 30 秒(那是第 1 種);漏加 5 秒;探測器數目沒有無條件進位。
- 加分寫法:寫出表 13-5 三種的 30、60、90 秒;補一句火警分區表示也要正常。
- 分數判斷:三部分完整約 20 分;兩個計算任一錯誤約扣 6 至 8 分。
- 反向邏輯:改用定溫式或差動式局限型探測器時,就要依第 120 條區分防火構造與其他構造查表;也可能問偵煙式探測器在走廊通道之步行距離(30 公尺、第三種 20 公尺)。
這一題公開審題規劃與高分關鍵兩段示範,參考解答、其他寫法與其他題的解析在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6 年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選擇題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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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四題
請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說明設置滅火器之規定為何?經性能檢查完成後,應於滅火器瓶頸裝設檢修環,請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說明檢修環之相關規定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