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民國 114 年試題
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民國 114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考試 四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 科目
- 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代號
- 60260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1 小時30 分
- 電子計算器
- 禁止使用
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12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114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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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一題
避難器具,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避難器具設置規定及緩降機操作面積、開口面積、下降空間、下降空地之規定為何?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有關緩降機綜合檢查下降之注意事項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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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二題
室內消防栓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32 條規定,有關配管部分,依何規定設置?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外觀檢查規定,有關配管之檢查方法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二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單題 25 分兩問:設置標準第 32 條室內消防栓配管部分的規定;檢修基準外觀檢查中配管的檢查方法。題目已指定條號與檢查類別,答案範圍明確,重點是數字與檢查項目完整。
時間與字數:約 22 分鐘・正文約 550 字;壹 配管規定 330 字/貳 外觀檢查方法 220 字。
架構選擇:第一問依第 32 條第 1 款七目條列,再補第 2 款閥類標示;第二問依四個檢查對象條列,並附判定一句提高完整度。
判讀線索:室內消防栓+第 32 條+配管 → 第 32 條第 1 款(專用、CNS 管材、水力計算、立管 63/50 毫米、防震、充滿水);外觀檢查配管 → 檢修基準第二章一、外觀檢查(七)配管(立管及接頭、支撐吊架、閥類、過濾裝置)。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專用與共用但書;三種 CNS 管材與合成樹脂管;立管 63/50 毫米、共用連結送水管 100 毫米;平時充滿水;防震;外觀檢查四個對象。
- 常見失分:立管管徑寫成 100 毫米一律適用;漏寫立管被當成吊架這項檢查;把性能檢查的放水試驗寫進外觀檢查。
- 加分寫法:配管檢查附判定;說明平時充滿水是為了啟動後立即放水。
- 分數判斷:兩問完整約 20 分;漏管材或漏立管管徑約扣 4 至 5 分。
- 反向邏輯:改問室內消防栓綜合檢查(113 年四等、109 年四等放水量),或屋頂水箱容量(第 32 條第 3 款:第一種 0.5、第二種 0.3 立方公尺);也可能問連結送水管配管(第 181 條)。
這一題公開審題規劃與高分關鍵兩段示範,參考解答、其他寫法與其他題的解析在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6 年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選擇題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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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三題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41 條規定,有關天然氣瓦斯漏氣檢知器設置規定及水平距離之起算規定為何?依據同標準第142 條規定,有關瓦斯漏氣受信總機的設置規定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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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四題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83 條之1規定,有關藥劑設計濃度為何?依據同標準第96 條之1 規定,防護區域竣工時,應做之規定為何?(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