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 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 民國 115 年試題
警察特考四等 消防警察(內軌)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民國 115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考試 四等考試 消防警察人員
- 科目
- 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
- 代號
- 24230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1 小時30 分
- 電子計算器
- 禁止使用
115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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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一題
請說明操作水箱車幫浦之安全注意事項。(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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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二題
請分別說明車上架梯及梯上射水注意事項。(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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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三題
請說明破壞器材中的軍刀鋸操作步驟。(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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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第四題
請說明操作各式救災船艇的共同注意事項。(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四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說明操作各式救災船艇(救生艇、橡皮艇、水上摩托車等)的共同注意事項,對應手冊的操作通則,不是單一船艇的個別規定。
時間與字數:每題約 20 分鐘・正文約 560 字;壹 出勤前三項 180 字/貳 人員與裝備四項 230 字/參 下水與作業兩項 150 字。
架構選擇:手冊通則九項依出勤前(管理、氣象、水域資料)、人員裝備(穿著、充氣、通訊、操舟能力)、下水作業(環境評估、上下艇)三群排列。
判讀線索:各式救災船艇+共同注意事項 → 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各式船艇操作安全指導原則(現行第三十八章)三、安全注意事項(一)各式船艇操作通則第 1 至 9 點。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指派安全管控人員;惡劣天候勿下水;救生衣等個人裝備;充氣檢查;防水無線電;具證照人員操作;水域環境評估項目;安全上下艇。
- 常見失分:只寫救生艇船外機啟動步驟,沒有寫共同通則;漏了環境評估的具體項目。
- 加分寫法:補幾項各船艇共通的操作習慣(熄火繩、空檔啟動、接近溺者打空檔);結尾提一句平時訓練與證照。
- 分數判斷:九項通則完整約 20 分;只寫五六項約 14 分。
- 反向邏輯:可能改問船外機手動啟動程序與引擎安置要領(111 年考過)、救生艇個別注意事項,或水域救援安全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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