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升官等 消防搶救實務 民國 105 年試題

消防升官等消防搶救實務民國 105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考試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警正(消防人員)
科目
消防搶救實務(包括消防勤務、消防戰術、緊急救護、民力運用)
代號
50240
題型
申論 4 題
考試時間
2 小時
電子計算器
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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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8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8 題

105 年試題

  1. 申論 第一題

    執行消防勤務過程中,駕駛公務車輛出勤是常見的作法之一,但因此常可能有公務車輛交通事故發生。請問,依照「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公務車輛交通事故處理原則」規定,遇有交通事故時的處理要領為何?為確保同仁權益,免於交通事故危害,消防機關應如何努力,以增進執勤同仁權益保障?(25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2. 申論 第二題

    火災搶救初期的部署作業十分重要,尤其正確的選擇消防水源並安全的進行部署,有助於後續的救災作業進行。請問,火災搶救初期部署時,正確的消防水源選定程序為何?進行水源部署時,須留意的安全作業事項有那些?(25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3. 申論 第三題

    有鑑於重大災害事件經常發生,為強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及衛生機關之配合聯繫機制,以提升災害(包含意外事故)現場執行緊急救護之作業效率,依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及衛生機關災害現場緊急救護配合作業要點」規定,消防機關平時應留意整備的項目為何?災時應變又須注意的事項為何?(25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4. 申論 第四題

    義勇消防人員是消防民力運用不可忽視的一環,對於義消的聘任與解聘因此訂有明確的作法。請問,依規定,對於聘任義消的聘期如何處理?遇有那些情形,義勇消防人員將由聘任機關予以解聘?(25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四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兩問:①聘期如何處理(3 年、續聘 2 次、補足原聘期)②解聘情形(列舉七款)。年齡上限已改,作答用現行數字。

    反向定位: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7(聘期)、§8(解聘)、§6(年齡)。

    1. 一、聘期四點(約 200 字)。
    2. 二、解聘七款(約 330 字)。
    3. 結論 1 句。時間不夠先寫七款。

    高分關鍵

    • 必寫:3 年、續聘 2 次、補足原聘期、逾 2 年算 1 次;七款列滿,第四款但書(過失、緩刑);現行年齡數字。
    • 加分:外籍人士聘期但書與修法沿革。
    • 常見失分:年齡上限寫舊數字;漏「無故不參加…一年內達 3 次」。
    • 時間不夠先砍:聘期第 2 點排除對象。分數判斷(估):七款+聘期四點約可拿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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