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升官等 警正 行政警察・警察勤務・民國 111 年試題
警察升官等 警正 行政警察警察勤務民國 111 年的全部試題。申論題考選部不公布答案,標「未公布」。
- 考試
-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警正 行政警察人員
- 科目
- 警察勤務
- 題型
- 申論 4 題
- 考試時間
- 2 小時
本卷考過的條文
這份試卷的題目與解析一共引用 19 條條文,依引用題數排列。條號可點開讀書頁的法規原文;逐條說明在方案內。
警察勤務條例11 題
警察職權行使法4 題
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2 題
中華民國憲法1 題
- 第 23 條基本權限制的條件
行政程序法1 題
- 第 7 條比例原則3款
警械使用條例1 題
- 第 6 條比例原則
111 年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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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25分
警力部署制度一般分為集中制與散在制,試論述這兩種警力部署的優、缺點?(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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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25分
「比例原則」是警察勤務的執法原則之一,請說明該原則的內容。(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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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25分
「分權授權之原則」是警察勤務的重要原理之一。警察勤務運作體系為何需分權或授權?請說明其考量因素。(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
申論第三題解析示範(審題規劃、高分關鍵)
審題規劃
題目要什麼:分權授權原則:警察勤務運作體系為何需要分權或授權,並說明考量因素。
判讀線索:「分權授權」→勤務機構三層級(第4條)、規劃監督與執行分工(第7條、第9條、第10條);「為何需要」→轄區廣、狀況急、控制幅度有限;「考量因素」→治安狀況、轄區特性、人員素質、事務性質、通訊科技、責任歸屬。
壹、意義;貳、法制上的分權;參、需要分權授權之理由;肆、考量因素;伍、結語。
高分關鍵
- 必寫給分點:①分權與授權的區別;②第4條三層級及第7條、第9條、第10條分工;③需要理由至少三點;④考量因素至少四點,含事務性質與責任歸屬。
- 常見失分:只寫理由不寫考量因素;完全沒有扣勤務條例。
- 加分寫法:分局長視角舉例:一般巡邏路線授權所長調整,跨轄追緝則由勤指中心統一指揮;並提出法律保留不得授權的界線(警職法第6條第2項路檢點指定)。
- 反向邏輯:過度授權而缺乏督導,會造成各所標準不一、責任推諉;過度集權則使基層失去應變能力,所以考量因素的核心是事務性質與督導機制。
這一題公開審題規劃與高分關鍵兩段示範,參考解答、其他寫法與其他題的解析在警察升官等 警正 行政警察方案內。看方案免費樣張:105 年 警察法規(選擇題 5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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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25分
「社區警政」是警察機關因應環境變遷所營造出來的警政策略,建立緊密的警民互惠關係是其精髓,請說明社區警政的執行要領。(25 分)
官方答案未公布(申論題)